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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11月2日 星期二
孝心榜樣

祂就同他們下去,回到拿撒勒,並且順從他們。(路二51)
主耶穌具有神、人兩性,在孝敬父母的事上也體現了這點。祂既要順從天上的父親,也要孝敬地上的父母親。這一點在祂很小的時候就表現出來。祂12歲時,按著節期的規定,全家上耶路撒冷過節,節期結束回家時,父母卻找不著祂,原來祂還在聖殿裡和教師談論聖經上的話。馬利亞心急如焚,終於找到祂並問祂為甚麼這樣時,祂回答說:「豈不知我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?」意思是我道成了肉身,乃是有使命的,現在就得預備,你們何必找我呢?但說完了這話,祂就順服父母,跟從他們回去了。
再看耶穌所行的第一個神蹟,是在迦拿的婚宴上。耶穌和母親一同赴宴,席中酒用完了,母親對他說,他們沒有酒了,耶穌說:「我的時候還沒有到。」母親憑信心對傭人說,祂告訴你們甚麼,你們就作甚麼。儘管馬利亞干擾了祂原定的時候,但祂仍然順服母親,行了祂第一個神蹟,將水變為酒,而且是好酒。到主耶穌在世歷經苦難、試探和試煉,完成了天父交託的使命時,祂仍然用著模糊的雙眼看看母親馬利亞和愛徒約翰,將母親的餘生交託安排。有一日,當我們見祂面時,能否確定自己在盡孝方面效法了祂的腳蹤?
2010年11月1日 星期一
骨肉之情

那人說:這是我骨中的骨,肉中的肉。(創二23)
神的意念實在高過人的意念。祂造亞當和夏娃時,用上了不同的材料、不一樣的方法,但有其美意。為甚麼神造夏娃不接著用泥土,而是用亞當身上的一根肋骨呢?因為神要讓人的夫妻關係像血肉一樣親密!所以,亞當眼一睜,發現另一個人,不用神介紹,就驚喜:「這是我骨中的骨,肉中的肉。」可是,生活中夫妻是不是有骨肉之情?還是常為生活中的磨合有口舌之爭,甚至硝煙彌漫呢?作丈夫的甚至會說,父母和兒女是不可選的,而老婆是可以換的。意思是說,夫妻之間沒有血緣情份。有些妻子當了母親後,一心只為孩子,丈夫便靠邊站,不過變為家裡一份勞動力。這是對神本意的曲解。按著聖經的教導,夫妻關係才是家庭的中心,是代代相傳的樞紐。先有夫妻,才有兒女,再有子孫,自己也成了父母和爺爺、奶奶。如果我們靠著神的教導,真心塑造好夫妻之間的骨肉之情,才能理順家庭的所有關係,也是對兒女們一個美好的榜樣和潛移默化的祝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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