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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12月1日 星期一

認識自我-高抬自己,只看見別人的錯


「自我」是罪惡性情中表現最強烈的部份,它帶頑強的生命力,一直盤踞在人的生命中,處處爭取利己的行動,表現自己的機會,以達到自我中心的活現。  


認識自我其實是不容易的,因為人就是活在自我之中,這需要聖靈的光照及真理的啟示。自我其中一個表現,就是高抬自己。耶穌指責當時的猶太人,他們常常以靈裏長者自居,常常批評別人的過失,其實他們是掩飾自己的過失,他們隨意公開批評別人,在很多細微的宗教規條上沒有遵守,卻看不見自己藏有更嚴重的罪行,就是自義,可是這一切的隱藏動機都逃不過神的眼目。


「只看見別人的錯」是一種自義的表現,也是自我的流露,這是人的罪性。或許我們會嘲笑法利賽人,卻看不見自己慢慢已成為現代的法利賽人。當知道某弟兄有過失,我們就會熱切的討論、批判,並且以藐視、迴避的眼光相待,「自義」已經橫行在信徒之中,別忘記,世上只有一位審判的主,我們沒有資格論斷別人,只應以愛心接納、勸勉,因為我們同是罪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