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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,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,或善或惡受報。(林後五10)
我們重生得救後,總以為將來能進天堂就萬事大吉了;但是,我們切不可忘記進天堂前,要經過基督台前的一次審判和驗收。盛足風牧師在其《如何明白神的旨意》一書中寫道:「我們在重生以後的一生中,思想、言語、態度、行為… …要在主的聖潔大光之下接受一次最後、最公平的鑒定。《聖經》用過『場上賽跑』的比方,用過『得獎得賞』的詞語,又用過『日有日的榮光,月有月的榮光,星有星的榮光,這星與那星的榮光也有分別』等話語,以說明眾信徒復活之後,靈體榮耀的千差萬別。由此可見,我們今天在地球上生活度日,思想、言語、處世、為人、待人、接物,以及作事的動機、方法、後果等等,對於將來的評比、審判,具有何等密切的關係。」面對這些嚴肅而可畏的話,我們一切的表現真是太不夠要求,不夠理想了。求主再次愛憐我們,深深的感動我們,不斷的加力量給我們,好叫我們加倍注意行事的動機、方法和效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