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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新約中,有一群人注意到安提阿信徒的行為,而首先稱他們為基督徒(使徒行傳11章26節)。有兩件事讓人認出他們是信徒。那就是,他們無論去到哪裡,都傳講主耶穌的福音(20節);另外在巴拿巴與保羅教導他們的那一整年,他們努力學習聖經(26節)。
基督徒這個名稱的意思是「基督的追隨者」。按字面上的意思,是「連於」基督的人。今天有許多人自稱為基督徒。但他們真的名副其實嗎?
如果你自稱為基督徒,你的生命是否能向人述明耶穌是誰?你渴慕上帝的話嗎?你的行為是榮耀,還是羞辱上帝的名呢?
名字代表了什麼?基督徒這個名字誠然蘊含了深遠的意義!
主,在等候你時,持守基督徒之名;躲避不聖潔之事,逃離所有的謊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