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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2月21日 星期一

不求自己的意思


這世界有太多不公平的審判,大至國家的判例、法庭的判例,小至個人的批評,都存不公平。人很難公平地審判他人,如果我們坦誠檢查自己,就會看見很多動機影響我們的審判。我們不公平的審判可能因驕傲受了傷害,可能因偏見而盲目,可能藐視而傲慢,可能因自以為義而判他人有罪,或是我們根本對受審判者的處境一無所知。而審判往往成了自我利用的工具。
  
耶穌擁有絕對的審判權,但祂強調祂的審判是公平的,因為祂的審判是不求自己的意思,這相等於宣告祂的審判就是神的審判。耶穌尚且放下自己,在審判上完全不求自己的意思,更何況是我們呢?
  
今日在信徒的內心世界裏,仍有太多自己的聲音、太多自己的意思,去判定事情,若事情的結果不切合自己的意思,自我就會發出攻擊,作出無數的破壞。弟兄姊妹,學習靜默,多一點觀察神的作為,不要讓自我有機會作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