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因為他將命傾倒,以致於死;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。他卻擔當多人的罪,又為罪犯代求。」(以賽亞書53︰12)
我們遲早會感受到罪所帶來的痛苦。有時是我們自己的罪造成痛苦,由慘痛的失敗帶來的羞辱與難為情;有時是別人的罪使我們痛苦:別人背叛、造假、離棄、嘲笑、欺騙或愚弄我們。
回想罪所帶來的痛苦是如此地沉重,以致於你無法起床面對。現在想像一下,每個人的罪累積起來,帶給你的家庭、你的教會與鄰舍的重負或痛苦;再加上罪對你所住的城市、州、國家與全人類所造成的所有痛苦;然後再試著想像從創世以來,歷世歷代的人因著罪所受痛苦的重量總和。
這樣是不是讓我們比較能理解耶穌在被賣的那一夜,為什麼罪所造成的痛苦,其重量能把耶穌的生命榨乾(馬太福音26章36-44節)?第二天,就連祂親愛的天父也要離棄祂。沒有別的痛苦能與此相比。
我們的罪使耶穌面臨終極的考驗。但是祂的愛使祂能忍耐、祂的力量使祂能承擔、而祂的能力使祂能戰勝考驗。感謝耶穌死而復活,使我們深信:罪不但現在不會、以後也不會得勝。
上帝對人的痛苦不聞不問?任由我們的生命遭受蹂躪?不!基督感受我們的痛苦,就在祂戰勝罪與死亡之時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