搜尋此網誌

2009年4月7日 星期二

愛不只是情感的喜好,而是捨身忘己

我得一友,真是良友,未認識,他已愛我,他用慈繩愛索牽我,使我與他相連合。

出賣別人


人為了追逐產業而極其能事地出賣別人,不要以為可以心安理得地活下去。在出賣別人之前,人必須先出賣自己的良心,但良心是最難出賣的,也不能長久被出賣,當有朝一日,良心反對被出賣,人便會苦於自責。更重要的,神也是不能被收買,為了錢財而作的一切出賣行動,將來都要受到審判。猶大的例子,我們不可不察。

猶大將要賣祂

「我把他交給你們,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?」猶大跟祭司長在討價。這是人間最卑劣無恥的行為,用「賣友求榮」來形容還差一截。  

只是三十塊錢,猶大便將耶穌賣給了祭司長,祂是他的師長、是他的朋友,但所謂師長、朋友,價值都不及三十塊錢,人間冷暖自知!  

人為了追逐產業錢財,真可以埋沒良知。當錢成為人心中最高的價值時,一切人、事、物都可以為了錢而出賣。賣物而謀取暴利,為利而作非法勾當,都不及為財而妄顧人情那樣令人痛心疾首,那表示了人際的關係是分毫不值的(或只值某個價錢)。  

在這個追逐錢財的世代,人情薄如紙,可能這是我們要付的代價。「賣友求榮」的人,請不要奢望享受人間的溫暖。朋情、親情全都屬非賣品之列,若然拿來賣,便是褻瀆了人類崇高之「情」。  

猶大是可憐的,因為他作了一件人類最不恥的事情,賺了三十塊錢,卻失去了耶穌,猶大可謂得不償失。

私留幾分錢


神賜給我們賺取金錢的能力,也讓我們管理這些金錢。哪些用來奉獻,哪些作家用,哪些留給自己,我們都有權分配,神並沒有強逼我們將所有錢都拿出來給祂。神既然給我們在運用金錢上有這麼大的「主權」,我們就須要在神面前誠實運用,切勿在這事情上欺哄聖靈、欺哄神。  


個人收入是很多人心中的秘密,絕不願向人透露。在不得已時,甚或會虛報,但在神面前,我們絕沒有辦法保守這個秘密,我們一切產業財富,神都瞭如指掌,若我們想向神虛報收入,那是無知的妄想,難道我們逃避奉獻,可以像逃稅一般嗎?  


很多人都受不起「私留幾分錢」的試探,「私留幾分錢」可能是在行動上,將當納的錢留下幾分,也可能是在心態上,否認自己所擁有產業的數量。神容許我們擁有自己的財富,所以為自己留下幾分錢是光明正大的事,又何必像亞拿尼亞和撒非喇一樣欺哄聖靈呢?  


一個忠心的管家,是懂得光明正大運用神所賜的錢財。

生命中的元帥


「工作」是現代人極大的重擔勞苦,很多人並不能享受工作,因為他們所抱持的工作態度,已失去了它本有的神聖與意義。商人視工作為賺取更多金錢的機會,工人則視工作為晉升、致富的門徑,所以人們便夜以繼日的工作,工作成了他們的元帥。  


傳道者體驗到這種痛苦,他發現人在世上竟是每天勞碌累心地工作,甚至晚間也無法安睡。雖然如此,人若能在工作中享受勞碌後的成果,也會在所不計的。可惜傳道者感到痛苦的是他體會到人根本無法分嘗這些成果,相反地那些沒有經過勞苦的,卻坐享其成,這是何等的悲哀。  


當工作、事業變成了人的元帥,人就會在勞碌累心中生活,這是悲哀的事。但當人能想到神是我們的元帥,一切的福樂都是神所賜的,人就能從勞碌痛苦中釋放出來,去享受神所賜我們的工作、智慧和福樂。

失去產業


神可以賜給人地上的產業,也可以收回產業,端在乎人是順服神抑或悖逆神。  


在舊約以色列民的觀念中,貧窮不是一項美德,雖然不是所有窮人都是橫梗叛逆的,但整體而言,百姓認為貧窮是出於神的咒詛,是反叛的結果。以色列民追求豐富,認為那是一種神賜的福分,因為他們深信神帶領人出埃及是要領他們進豐富之地,神的心意是叫人在物質上也享受豐足。在這種觀念驅使下,百姓開始斂財,又不按正道得財。他們仍抱持著富足便是福的信念,誰不知罪已經跟他們的生命纏上。在追求貨財之餘,卻不留意保守自己的心,這是愚頑人之舉,那財終必離開他們。  


猶大亡國,土地被佔,失去神所賜的產業,全因他們罪大惡極,終於一切貨物、財寶等都交給了仇敵。  


失去產業的人,快快向神悔罪吧!神不是不願意人富足,祂收回人的產業,是要懲罰悖逆者的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