搜尋此網誌

2010年4月4日 星期日

憂傷的神


人類的罪惡有增無已,尤其是在婚配的事上,人隨意挑選對象,完全不理會對方是否敬畏神的人。嫁娶成了肉體的滿足,而不是靈性的交往。人既屬乎血氣,神便離開人類。  神「後悔」造人在地上,祂「後悔」不是因為祂做錯事而悔不當初;祂「後悔」是因為祂見人的罪惡很大,就改變了心意,不再與人相交,要毀滅人類。  


跟「後悔」之情一起的,是憂傷之情,神是一位會憂傷的神,祂何竟忍心要滅盡一切所造的人和走獸,並昆蟲,以及空中的飛鳥?祂憂傷是因為人傷了祂的心。  


我們不斷傷神的心,幹祂不喜歡和討厭的事情,刻意離棄神,將神放在低而下之的地位,任何事情的價值都比祂重要,只要事情與神有不相容,神不會是我們的首選……這怎不教神傷心?  體恤神憂傷的心吧!不再用犯罪的刺來刺祂的心!我們要回復跟神戀人般的關係,忠誠對祂說:「你在我裏面,我在你裏面。我的心和你的心,要深深印合。」

獻祭者


不是所有獻祭的人都是全心獻祭的。獻祭而無心獻祭,獻祭的人便不能算是獻祭的人,而獻祭這個行動也不能算是真的獻祭。一個不是獻祭的人,在做一些不是獻祭的行動,這時刻的他和他所作的一切,都只能算是空無意義的。  


該隱是個無心獻祭的人,所以他在獻祭的事上行得不好。行得不好最終極的原因,是沒有認定獻祭的對象,認定獻祭對象就是將當有的敬意、畏懼、驚訝、讚頌、感恩之情,和祭物一同呈獻給神。所以在獻祭的過程中,心的呈獻必先於物的呈獻,而物的呈獻就是心的呈獻的表達,難怪神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。該隱的獻祭既然是沒有心的呈獻,這個人當然不能被神悅納,而他的祭物,也就是白獻了。  


沒有認定神為獻祭的對象,獻祭是徒然的,而更嚴重的問題是,當人不把神當神,罪就自然有機可乘。若我們期望神悅納我們為祂所作的,我們就要先處理自己的生命,神看人先於他所作的。勢不兩立。神從沒有放棄祂公義審判者的角色,終有一日,我們都要在白色大寶座前受審判,屆時神給我們的「結案陳詞」會是怎樣呢?

審判者


人吃了不當吃的禁果,他要為所作的付上代價。  


蛇要用肚子行走,終身吃土;女人在懷胎及生產上必多受苦楚,又要被丈夫管轄;亞當要終身勞苦才得糊口;這便是人犯罪當受的刑罰,實在叫人難當。  


神是以公義審判的神,祂審判人必定是人罪有應得,祂不會嚴懲人過於人當受的,也不會寬容人不及於人應得的,祂的審判,必然恰到好處,使犯罪的人無話可說,只能痛悔地承擔自已犯過的後果。  


神的審判不會有偏差,因為有偏差即表明有不公義的情況存在,過嚴或過寬都是不可能的,公義的神,豈會不按公義審判呢?  


邪惡的世代,不要妄想慈愛的神會對犯罪的人寬大處理,祂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,就是基督徒,更不可以借恩典來肆意犯罪,神雖有慈悲憐憫,但不表示祂會對罪寬容,祂恨惡罪,與魔鬼勢不兩立。神從沒有放棄祂公義審判者的角色,終有一日,我們都要在白色大寶座前受審判,屆時神給我們的「結案陳詞」會是怎樣呢?

你在哪裏?


天起了涼風,有耶和華的聲音傳到人的耳中:「你在哪裏?」  


神呼喚犯罪的人:「你在哪裏?……」在我們認罪悔改的時候,我們得明白是神尋找人,不是人尋找神。我們所相信的是一位主動尋找人的神。  


犯罪的人都會像亞當夏娃一般躲避耶和華的面,這是犯罪者的自然反應,誰能帶罪而敢面對神呢?罪總是在黑暗中進行,人躲在黑暗中,滿以為就可以避過神!  


人只有躲避神,神只有主動尋找人吧,當祂的聲音--「你在哪裏?」一聲聲傳入人的耳中,人又怎能裝作聽而不聞,祂威嚴而帶祥和的聲音,直喚醒罪人的心靈,人雖害怕,但不能不起來回應--「我在這裏。」  


縱然有很多時候,我們不希望給神找著,但沒有人能躲過神,既然不能躲,我們就當好好扮演一個角色,做個回應神的人。  


回應神吧!不要讓神空尋找,空等候,空付出祂的愛!

關係破裂


當人拿起禁果咬上第一口,天地間最沉痛鬱積的事實便告發生,罪進入了神所造的世界,神與人本來密切無間的關係,立時宣告破裂。  


活在罪惡世界中的人,早已接納了罪的事實,很少再會對罪追本溯源,我們雖都知道罪的嚴重性,但卻少有對人犯罪感到痛惜難過,當我們讀到蛇誘惑人吃禁果的經文,這段經文實在離我們太遙遠了,我們不是把它作為神話來描述,就是把它當為已過去的事情,與我們沒有切身的關係,所以在感情上很少會為這天地間最沉痛的一刻而扎心痛苦,這是否表示在我們心中,早已接納人與神關係破裂的事實,而不再受感於這破裂之源?  


我們真須要反省自己對神的信念,與神的關係是否模糊得可有可無?關係破裂是否只是些無關痛癢的事情?人吃禁果雖只是短暫的剎那時刻,卻關係億萬後人的生命,也關係我們現今的生命狀態,這絕不是輕鬆平常的一刻,而是在人類整個歷史中,最關緊要的時刻。  


在我們很久很久以前的那一日,人神的關係破裂了,但在很久很久以後的這一天,我們與神的關係又怎樣呢?

獨居不好


「那人獨居不好,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。」於是神為人造了女人,二人成為一體。  獨居不好,人的生命潛質在獨居中,難以有好的發揮,男女二性在愛中,彼此進入對方的生命裏,把對方的生命力逐步開發出來,也在對方的生命中尋得自己人生的意義。  


神知道人獨居不好,就為他造了一個配偶。他的另一半和她的另一半,加起來使生命更完整,更富姿彩。  


人若獨居,不單他的生命力少了投向對象,連他自己也會慢慢與自己疏離,尋不人生的價值,更甚的,他少了一個重要「通道」認識神。  


人得有配偶,在與配偶的認識過程中,就能更深入認識神。人在夫婦的關係中可以更明白人神的關係。希伯來人說「知道」神,就是借夫婦那種親密的關係來表達的,神期望人與祂的關係,就好像夫婦間那般親密無間。  


神何等渴望人認識祂,所以祂為人做配偶,不單叫人與人之間得幫扶,更讓人真「知道」神。  神不斷打開人神溝通的通道,但我們有沒有好好透過種種通道與神溝通呢?

有靈的活人


人是有靈的活人,這是說神將生氣吹在人的鼻孔裏,人就有了神的生氣,可以活了。人若沒有神的生氣,它仍然只是一把泥土,始終活不成。  


人能活,是因為有神的生氣,神的生氣就是風,就是靈。我們既是已活之人,就要明白活之源,不在宇宙的生生變化,也不是大自然的孕育所成,而是源自上帝的靈、風、氣。  


人必須要做個有靈的活人,方才算是個真正的人。但今日有很多「活」人,其實是以死人的方式來活,活得像行屍走肉,完全喪失了神的形像,他們雖活猶死。  


這是一個捨棄的世代,人拒絕上帝的靈進入自己的生命中,甚至自願將靈魂賣給魔鬼,讓罪惡來攫奪自己「活」的本質。人在死活之間,竟然會捨活取死!  


必要在死活之間重新作一抉擇,昨日我們在活裏死,今日就要在死裏活。當我們安靜下來,審慎地在死活之間作決定,相信沒有人仍會選擇死。  


要做個有靈的活人,就不能拒絕神的靈,且讓神的生氣帶活我們這把泥土!這個肯定說明了人不是神,也點出了人必要在神那裏,才能明白自己與神的關係,以人的身分重回到那位創造者的懷抱,就是我們的信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