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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子們哪,我們相愛,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,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。(約壹三18)
追求愛的生命是需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的。我們若說我有心去表達愛,卻永沒有行動,這是自欺的。
約翰教導信徒追求愛的生命,就非常強調愛是不能只在言語和舌頭上,必須要在行為和誠實上,他特別指出在金錢上實踐彼此幫助是必須的。慷慨捐獻在愛的功夫上是重要的操練,而且這不單是感情的付出,也要有高度的智慧和單純的動機。
我們可以追求愛,但同時卻有千百多個理由告訴自己,不一定要在金錢上幫助對方。「這樣會令他失去上進心。」、「他會否是欺騙我呢?」、「我不同意他借錢的理由,也沒有說還款的方法。」當一個弟兄在窮困中,他未必會願意向弟兄借錢,因為這涉及彼此的信任與尊嚴,更害怕被拒絕。故此,我們要主動並樂意無條件地伸出援手,對方才能感受到愛。
很多人以為在富裕的社會已經沒有窮人,這是錯誤的。只是他們更被忽視和隱藏,需要我們更主動一點慷慨捐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