搜尋此網誌

2010年6月1日 星期二

上帝在祂的子民中尋找甘心服侍的特質

無論主把我放在哪裡,身邊有眾迷失的罪人,求主賞我勇氣來宣告:在主裏我是新造之人。

我們或許能矇騙人,但上帝看透我們內心。

向主謙卑承認我們的缺點是明智的,祂喜歡的是我們內裏誠實(詩篇51篇6節)。唯有知罪、認罪,才能擺脫罪的纏繞,並修復我們與上帝之間的關係(詩篇51篇3-4節)。

親愛的主請憐憫我; 我的罪孽使祢難過; 求祢堅固我的信心, 讓我飛奔遠離邪惡。

被人鄙視的人


另一種抬高自己的方法,就是遠離那些被人鄙視的人,使自己顯得清高一點,也避免自己的聲譽受到虧損。  


法利賽人就是這樣,他們永遠不會與那些稅吏和罪人(妓女或監犯)吃飯,以此顯示他們的地位,所以當耶穌與稅吏吃飯的時候,法利賽人感到困惑。一個猶太的夫子怎能這樣作呢?這可能與他們強調分別為聖的觀念有關,可是從耶穌和法利賽人的表現來看,就知道分別為聖是指在罪惡的事情上不能參予,但對待人來說就要不分彼此,這正是耶穌所表達的,祂憎惡罪惡,卻愛每一個罪人。  


避免與那些被人鄙視,遺棄的人吃飯,乃是一種自私的行為,也是自我的表現,最終是為了抬高自己的身分。今日在基督徒中,仍有不少這樣的法利賽人,當知道某人有軟弱犯罪,特別是影響聲譽的罪,很多基督徒就會故意迴避,甚至不與對方交談,好像害怕站在他身旁,會影響自己的聲譽一樣。所以到今日,我們仍是迴避社會上被人鄙視的人,就如:妓女、吸毒者或黑社會的人。

彼此爭大


罪性的自我有一個明顯的特徵,就是希望自己是最大的,再深入一點,就是自己想做神。每一個人都在不同的層面(家庭、朋友、公司、教會、社區、國家等。)上追求成為最大。  


門徒都體會到耶穌就是那位彌賽亞,也認識有一天他們都會在天國之中掌權,所以他們彼此之間已急不及待爭取最大的位置,這種罪性的自我流露,其實只會破壞他們彼此之間的關係。  


耶穌知道這事後,令我們感到奇怪的是,祂並沒有責備門徒,耶穌似乎認可有大小之別,只是祂告訴門徒,不能以罪性的自我情慾去爭取,乃是透過生命的追求,謙卑地去服侍那些微不足道的人,例如:小孩子,因為小孩在猶太社會中是沒有地位的,這樣,就好像服侍神一樣,必尊為大。  


弟兄姊妹,你在教會中事奉,會否重視位置的大小呢?小心你的自我,總要常常留心服侍那些微不足道的人,甚至接納那些不值得受人尊重的人!

認識自我-高抬自己,自我提高地位


自我會驅使人追求崇高的地位,表現自己的優越感,甚至在不自覺中製造機會,抬高自己的地位、身分,要使人尊重自己。  


文士和法利賽人在這方面就表露無遣:他們以老師自居,處處教導人怎樣遵守宗教的禮儀,以提高自己的地位。耶穌卻無情地揭示他們偽善的自我,他們要求別人遵守嚴謹的律法,背地裏自己卻不遵行,並且在表面上裝作虔誠的人,衣裳掛上特長的經文帶子,在街上故意禱告,又愛被人尊重,坐在高位,被稱為夫子。  


自我提高身價,愛被人尊重,似乎是人之常情,其實是自我的表現。在信徒中,最可怕的是披着宗教的外衣,卻追求自我提高地位,這樣的人在神的眼裏必然是會降卑的。  


贏取別人的尊重,不是要求別人而來的,乃是生命謙卑服侍,流露神的愛,尊重就會隨之而來,被神升高。要達到這地步,就要對付自我,而不是抬舉自己。

認識自我-高抬自己,只自見別人的錯


「自我」是罪惡性情中表現最強烈的部份,它帶着頑強的生命力,一直盤踞在人的生命中,處處爭取利己的行動,表現自己的機會,以達到自我中心的活現。  


認識自我其實是不容易的,因為人就是活在自我之中,這需要聖靈的光照及真理的啟示。自我其中一個表現,就是高抬自己。耶穌指責當時的猶太人,他們常常以靈裏長者自居,常常批評別人的過失,其實他們是掩飾自己的過失,他們隨意公開批評別人,在很多細微的宗教規條上沒有遵守,卻看不見自己藏有更嚴重的罪行,就是自義,可是這一切的隱藏動機都逃不過神的眼目。  「只看見別人的錯」是一種自義的表現,也是自我的流露,這是人的罪性。或許我們會嘲笑法利賽人,卻看不見自己慢慢已成為現代的法利賽人。當知道某弟兄有過失,我們就會熱切的討論、批判,並且以藐視、迴避的眼光相待,「自義」已經橫行在信徒之中,別忘記,世上只有一位審判的主,我們沒有資格論斷別人,只應以愛心接納、勸勉,因為我們同是罪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