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罪性的自我有一個明顯的特徵,就是希望自己是最大的,再深入一點,就是自己想做神。每一個人都在不同的層面(家庭、朋友、公司、教會、社區、國家等。)上追求成為最大。
門徒都體會到耶穌就是那位彌賽亞,也認識有一天他們都會在天國之中掌權,所以他們彼此之間已急不及待爭取最大的位置,這種罪性的自我流露,其實只會破壞他們彼此之間的關係。
耶穌知道這事後,令我們感到奇怪的是,祂並沒有責備門徒,耶穌似乎認可有大小之別,只是祂告訴門徒,不能以罪性的自我情慾去爭取,乃是透過生命的追求,謙卑地去服侍那些微不足道的人,例如:小孩子,因為小孩在猶太社會中是沒有地位的,這樣,就好像服侍神一樣,必尊為大。
弟兄姊妹,你在教會中事奉,會否重視位置的大小呢?小心你的自我,總要常常留心服侍那些微不足道的人,甚至接納那些不值得受人尊重的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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