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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可以賜給人地上的產業,也可以收回產業,端在乎人是順服神抑或悖逆神。
在舊約以色列民的觀念中,貧窮不是一項美德,雖然不是所有窮人都是橫梗叛逆的,但整體而言,百姓認為貧窮是出於神的咒詛,是反叛的結果。以色列民追求豐富,認為那是一種神賜的福分,因為他們深信神帶領人出埃及是要領他們進豐富之地,神的心意是叫人在物質上也享受豐足。在這種觀念驅使下,百姓開始斂財,又不按正道得財。他們仍抱持著富足便是福的信念,誰不知罪已經跟他們的生命纏上。在追求貨財之餘,卻不留意保守自己的心,這是愚頑人之舉,那財終必離開他們。
猶大亡國,土地被佔,失去神所賜的產業,全因他們罪大惡極,終於一切貨物、財寶等都交給了仇敵。
失去產業的人,快快向神悔罪吧!神不是不願意人富足,祂收回人的產業,是要懲罰悖逆者的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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