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彼得跟從了耶穌一段日子,雖未到登堂入室,完全掌握耶穌心意的地步,但已經有了點眉目。他曉得要因著主的愛而饒恕弟兄,在他心目中,饒恕七次是一個極限,而且還覺得這是了不起的。只是耶穌劈頭第一句回應就破了他那份沾沾自喜 -「我對你說,不是到七次,乃是到七十個七次。」
饒恕有時不是一種偉大而可稱頌的行動,它甚至可能是一種自義無恥的作為。在講求功利、回報的社會裏,人學會了用寬恕來賣人情,使人欠自己的情債,作為日後討回利益的本錢,也有人寬恕別人,目的是顯出自己的胸襟廣闊,不記舊仇,但每次寬恕都記在心裏,讓自己滿足一番。這些饒恕其實淺薄得令人討厭,要饒恕便徹底饒恕,何必仍斤斤計較多少次?
當我們心裏計算着饒恕人多少次,也就是定了人多少次的罪,就算到第七次,他以前六次的過錯,都沒有抹去,那算是饒恕嗎?所謂饒恕,就是一筆勾銷,再沒有多少次之分。
耶穌教人饒恕七十個七次,也就是無限完全的寬恕,根本沒有次數之分,只是自以為在饒恕的功課上了不起的彼得,這次卻碰了一鼻子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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