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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2月16日 星期二

愛與恨


在約翰的思想中,常存有很清晰的對比,這裏有兩個強烈的對比,就是光與暗、愛與恨。這兩個光景是絕對的,有光就不能有暗,有愛就不能有恨,因為這是真理與罪惡之爭,絕對沒有中間路線!  


約翰強調在信的人,因著真理的光,以至在生命裏的黑暗要過去,以真理取代罪惡、愛取代恨。這是生命本質的轉變,神所賜予的生命,本質是屬真理、光明和慈愛的,這種生命特質在信的人身上要漸漸顯露出來。「恨」也是指生命本質而言,這裏並不是指人感受上的反應,這種本質是屬罪惡的、撒但的。故此每一個屬神的人,在生命本質上都有真理的流露,就是彼此相愛。  親愛的弟兄姊妹,我們的生命既有了真理和愛的本質,又怎能有能力去恨弟兄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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