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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4月11日 星期日

傳揚我們的名


「在名字裏面的是甚麼呢?我們稱為玫瑰的,若換上另一個名字,同樣芬芳撲鼻。」這樣說來,名字好像沒有多大作用,名字的意義是人隨意加上的,這是名字的虛無主義。  


然而,名字的意義並非虛無得可隨意更換,名字代表存在,一樣沒有名字的東西,人是沒法意識到它的存在的。  


人要意識到自己的存在,所以人需要名字。當人想自己存在得更廣更遠,起碼要比一個七尺之軀來得廣遠,可行的辦法不是膨脹自己的身軀,而是傳揚自己的名,使自己的存在,不單「在」於肉身的軀殼,更「在」於別人的生命中;也不單「在」於短短數十寒暑,更要「在」於千秋萬世。  


人不甘受限於這個被造之軀,他們要建一座城和一座塔,來傳揚自己的名。此際,人只想到自己,不願單單做一個受造物,他們想靠自己來擴張自己的存在領域,不甘受限於神創造時賦與人的存在空間,這是人藐視神的創造安排,企圖將自己無限化的罪。  


在傳揚自己的名與傳揚上帝之名之間,我們如何取捨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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