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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人哪,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。祂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?只要你行公義,好憐憫,存謙卑的心,與你的神同行。(彌六8)
神要我們「行公義,好憐憫… …」單這兩樣,就很難兼顧。律己嚴的人,一般要求高,不大了解怎麼有人會扶不起。同情心豐富的,一般過於寬容,不知不覺助長壞人壞事。在現實生活裡,我們常看到這兩種情況,有人說,窮人當發奮自強,找工作,自食其力;又有人說,政府當救濟窮人,為他們解決困境。有人說,執法要嚴,方能嚇阻壞人;又有人說,要從輕發落,給犯人悔改自新機會。在基督徒中,也常看到有人強調聖潔公義,有人只講愛心。出現這些情況,都因為人的有限。一般來講,有一種專長,就了不起,成了專家。「十項全能」的人不多。但是,全能神要我們兼顧各方面,既要行公義,又要好憐憫。不能因同情而不顧公義,也不能因行公義而無憐憫。問題是我們力量小,怎能兼顧?所以:-
1.要自認不足。
2.接納別人的不同。
3.並與眾聖徒一同配搭事奉,互補不足。
4.常默想神的慈愛和公義,求主拓寬我們的心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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