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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12月12日 星期日

感恩獻祭


各人要按自己的力量,照耶和華你神所賜的福分,奉獻禮物。(申十六17)

我們可從神頒給以色列人的律法中學習,神是以色列人的神,是他們的救主,把他們從埃及人手中救出來,領他們到豐富之地。整個旅途,從食物到克敵制勝的能力,神都供應。

以色列人在迦南安頓後,神宣佈他們要守節期,其中包括除酵節、七七節及住棚節,神並且囑咐他們奉獻禮物,「不可空手朝見」祂(申十六16)。神並沒明文說須奉獻多少,只說各人要「按自己的力量,照耶和華你神所賜的福分,奉獻禮物」。

我們奉獻的時候,是否止於精確計算的十分之一?我們有好好數算神所賜予的一切,包括健康、家庭、居所、工作、敬拜的自由、讀書學習的能力等等,並照著「神所賜的福分」作出奉獻嗎?神是慷慨、慈愛的天父,祂厚賜百物予我們享用,相比之下,我們所奉獻的實在算不得甚麼。仔細數算主的恩典,並照祂所賜的福分奉獻給祂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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