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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12月14日 星期二

甘作助手


那人獨居不好,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。(創二18)

你們做妻子的,當順服自己的丈夫,如同順服主。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,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。(弗五22至24)

婚姻是神的旨意,聖經很清楚指出,神先造男,然後造女。神安排男女的職責不同,而妻子的責任是幫助自己的丈夫;因此要結婚的女子必須自省,妳願不願意終生幫助丈夫?妳須記住,無論妳多麼獨立,本領多麼大,學識多麼高,一旦結了婚,妳的主要責任就是協助丈夫。

順服與地位的優劣沒有關係。基督順服父神,但不因此降級。我們服從交通警察指揮,並非因為他們有較高的社會地位。神設立「順從之道」,為要使夫婦共得好處。妻子凡事順服丈夫,與丈夫無條件愛護妻子同樣重要,缺一不可;否則便會產生各種不良後果,甚至夫婦成了陌路人。簡單來說:所有搖搖欲墜的婚姻都源於雙方堅持對方先讓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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