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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12月27日 星期一

天上地下一切都是祂所造的


「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,又是為他造的。」(歌羅西書1章16節)

你聽過這個故事嗎?有一個教會面臨停車位不足的問題,而在教會隔壁的一家商店星期天不營業。於是一位會友去問店主,教會可否在主日借用商店的停車場。「沒問題!」店主爽快地答應說:「一年中有51週你們可以使用這個停車場,但在第52個星期天,停車場會被鎖起來。」這位會友感激之餘又忍不住好奇地問:「請問,第52週有什麼特別的事情嗎?」店主說:「沒事,我只是要你們記住:這個停車場是屬於我的。」

我們很容易就把上帝所賜的物質和恩典,視為是理所當然該擁有的東西,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必須停下來,仔細思考,我們所擁有的一切,真正的主人是上帝,因為聖經說:「凡天上地下的都是你的;國度也是你的,並且你為至高,為萬有之首」(歷代志上29章11節)。就連我們的身體都不屬於我們,「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?……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,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。」(哥林多前書6章19-20節)

提摩太前書6章17節也再次提醒我們,上帝「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」。上帝是多麼地恩待我們,賜給我們如此多的好東西。但我們一定不能以為這是理所當然的,讓我們時時心懷感恩,善用祂所賞賜的一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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