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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1月16日 星期日

行在聖經的光中,就不會在黑暗中跌倒。


「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,是我路上的光。」(詩篇119篇105節)

我總是想著,若上帝能告訴我最後的結果是怎樣,任何困難我也不會怕。我相信最終「萬事都互相效力,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」(羅馬書8章28節),但若我事先知道那益處究竟為何,我必能在困境中表現得更好。

然而,上帝要帶領我們去哪裡,祂通常不會讓我們看見,祂只要我們信靠祂。這就如同在夜間開車,我們車前的大燈可不會直接照到目的地,而是只照出眼前50公尺的距離。但這並不會嚇阻我們向前,因我們相信車燈。我們真正所需的就只是足夠的亮光,讓我們能持續往前。

上帝的話語就像黑暗中的車頭燈。那裡有許多給我們的應許,這些應許使我們不會將生命之車開進苦毒和絕望的深溝。聖經應許:祂總不撇下也不丟棄我們(希伯來書13章5節)。聖經對我們保證:祂知道祂向我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,不是降災禍的意念,要叫我們「末後有指望」(耶利米書29章11節)。且上帝告訴我們試煉是要讓我們更加完美,而不是變得苦毒(雅各書1章2-4節)。

因此下次你若感覺如同在夜間駕車時,記得要信靠你車前的大燈──上帝的話語將照亮你的道路。

上帝話語提供亮光,讓我們能看見道路;顯明我們當知道的,使我們不會走錯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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