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https://blogger.googleusercontent.com/img/b/R29vZ2xl/AVvXsEjUyvnF7pWwnERbF3xqVwWSCEO-AmDGGGwrOjA80Blw_AxpqnELvuJkN0B3neuyO5e3nRP6Wjfdn7T-PIokeh1blYEioHxLzfYNw7wM79XkzRAMU9jOTSHRBOgGGUYmY5HtXS9QyzI44h0/s320/00175548.jpg)
也許我們都會認為這位似是一無所缺的年青人,他已是個很好的人,而他亦以為自己確是個十足的好人,因他能遵守很多誡命。雖然如此,他卻覺察到他的心底和靈魂深處,還欠了一些東西 ─ 永生。
永生的原意是指屬神本性的特徵,並神所流露的生命。得永生,就是指在靈裏得神完全且良善的本性與生命。所以,永生的本質並不是死守誡命、規則和條例,也絕不是單單消極地不作這些、或祇遵守某些道德標準就可以。
主耶穌己將得良善完全的生命之路指示我們:首要的是從靈裏認信神是唯一的良善者;進一步就是不斷的追隨主耶穌的腳蹤行,向人施予自己的生命所擁有的一切好處!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