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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3月7日 星期一

不作 「三等」公民


主人說:「好,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,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,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... ...。」(太廿五21)

長者步入晚年,往往抱持放棄心態,變成了「三等」公民(等吃、等睡,等回天家)。但也有一些長者老當益壯,越戰越勇。就像我的婆婆,10多年前由香港來美,選擇了華人聚攏的聖荷西定居。婆婆初來,不諳英語,人地生疏;但她有的是傳福音的負擔,她的工場就是居家附近的大公園。看準每日一批一批不同時間現身公園晨運的老人家(多半來自中國大陸或港台,以照顧孫輩或家居為本務),展開她的個人佈道事工。起先她只是關懷聆聽他們,繼而漸進地向他們講見證,傳福音,如是者10多年來帶領了不少人信主。有的受洗加入本地教會;也有帶著大使命返回原居地。70多歲的婆婆還學會搭公車,馬不停蹄地去探訪,去成人學校學英語(她的另一個事奉工場)。晚年的她因有了使命,生活顯然有了方向,充滿活力。

各位弟兄姊妹,不論你是強壯或軟弱,在原居地還是僑居他鄉,父神也給你一些可接觸、服事或分享信仰的人。你若嘗試跨出自己的限制,便能活得更精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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