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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4月11日 星期一

上帝的警示是要保護我們,而非懲罰我們。


「約拿怎樣為尼尼微人成了神蹟,人子也要照樣為這世代的人成了神蹟。」(路加福音11章30節)

有一次,我和丈夫傑開車去探訪他的父親。他住在南卡羅來納州。當時路況很好,一路都很順利。直到我們穿過田納西州的山區時,我開始看到一些繞道的標誌。但是傑一直往前開,因此我便假設那些警示與我們無關。我們快抵達北卡羅來納的邊界時,遇到一塊警示牌,寫著由於落石,前面的高速公路已被封閉,我們必須回頭。傑很訝異,想知道:「為什麼都沒有任何警示?」我說:「一路有很多警示牌,難道你沒有看見?」他說:「沒有啊,你為什麼不提醒我呢?」我回答:「我以為你看到了啊!」現在,我們會經常把這個故事當成笑料說給朋友們聽。

縱觀歷史,上帝曾為人們提供了許多「標誌」,告訴人們按祂心意而活,但是人們仍偏行己路。最終,上帝差祂的兒子到世上(路加福音11章30節),宗教領袖們卻不注意祂的警示。因為他們的生活安逸,受人們敬重和尊崇(43節),所以憎惡人家說他們有錯(45節)。

我們也可能和法利賽人一樣,當生活順利時,對於要我們悔改和脫離罪的生活的警示,我們往往都會忽視。我們必須記住:即使生活看來順利,我們也可能活在罪中。

上帝時常警告我們,為防跌進罪的深坑;忽略警示必會跌倒,悔過能變潔淨之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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