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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5月7日 星期六

和平與和好


「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,像我憐恤你嗎?」
(馬太福音18章33節)

在1865年,美國內戰結束時,全國至少有五十萬名軍人喪命,經濟崩潰,人們在政治上也有很深的分歧。在這段極其痛苦的時期裡,有兩位美國女性為了使得國家和平、人們能彼此和好,而努力推動慶祝母親節。在1870年,茱莉亞.沃爾德.豪威(Julia Ward Howe)倡議訂定國際母親節,讓女人能聯合起來反對戰爭。幾年之後,安娜.賈薇斯(Anna Reeves Jarvis)開始每年慶祝母親友誼日,讓因著戰爭而關係疏離的親戚朋友能和好。當友誼或家庭關係出現裂痕,雙方不願意彼此原諒的時候,實在是極其痛苦的事。


耶穌基督的福音帶來和平的應許,也帶來我們與上帝、與彼此之間和好的關係。當彼得問耶穌,他應該饒恕得罪他的弟兄幾次呢?(馬太福音18章21節)主的回答讓我們都驚訝不已:「七十個七次。」(22節)接著祂說了一個令人難忘的故事,一個僕人領受了極大的原諒卻不能饒恕別人(23-35節)。上帝無條件地饒恕我們,所以我們也應該毫無條件地饒恕他人。


只要我們靠著上帝的愛與大能,就能饒恕他人。


若我們不願饒恕,
將失喪喜樂平安;與主關係將破裂,剛硬心腸難改變。 

基督徒饒恕他人就是活出信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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