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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5月8日 星期日

放縱罪惡的性情


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,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,行那些不合理的事;裝滿了各樣不義、邪惡、貪婪、惡毒(或譯:陰毒);滿心是嫉妒、兇殺、爭競、詭詐、毒恨;又是讒毀的、背後說人的、怨恨神的(或譯:被神所憎惡的)、侮慢人的、狂傲的、自誇的、捏造惡事的、違背父母的、無知的、背約的、無親情的、不憐憫人的。(羅一28-31)

拒絕神有甚麼後果?一般來說,我們只想到可能會遭遇一些苦難或懲罰,但真實的情形就是加強了罪惡性情在我們生命中的影響及破壞。
原來拒絕神最嚴重的後果,就是神任憑人放縱罪惡的性情,這也是罪惡可怕之處,這裏保羅提到三方面的放縱:
(一) 思念上的放縱 - 當人拒絕神,不願意以神榮耀祂,罪惡的性情就會在他的思想上發動,使他妄自尊大,自己製造不同的偶像去尊崇,盲目地跟從虛假的事,例如:金錢、名譽、權力、風水……等。
(二) 情慾上的放縱 - 人拒絕神後,就會放縱肉體的情慾,任意發生濫交、同性戀,或種種扭曲的性行為和邪淫的意念,撒但以性慾控制了人的生命。
(三) 放縱邪僻的心 - 心靈所充滿的,不是神的美善,乃是種種的污穢,不義,人心無法流露真愛,以致人與人之間彼此不斷傷害,人類因罪惡性情的放縱,陷入更深的痛苦中,無法自拔。
弟兄姊妹,當你開始拒絕神的時候,這一切現象也可以在你生命中發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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