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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4月20日 星期一

撇下所有跟從神


耶穌要求我們撇下的產業,不單是金銀財帛這麼簡單。所謂「撇下所有跟從神」,若需要的話,可能還包括妻子、弟兄、父母、兒女,這些產業比金銀財帛更難捨棄。因此,「我信神是我的產業」的意思,不是單說神是我的財富,還包括了神是我的妻子、弟兄、父母、兒女。


神不會白白的叫我們放下一切,祂應許這樣的人:「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,在來世不得永生的。」這樣高的「回報率」難道仍不能吸引人作天上的「投資」嗎?當然,我們需要明白,今世的百倍不必然是物質上的,更大的可能是在屬靈方面而言。


願意為神撇下產業的人便會明白,神加給人的恩典與豐盛,其價值是千金也難買的,遠遠超過原有產業的價值。最寶貴的莫過於神的同在和神的愛顧。


「我信神是我的產業」,在我們心中,產業的內涵是甚麼呢?神所要求的產業是我們的一切、我們的全部,包括所有外在的、內在的、我們能為祂撇下多少?無論我們撇下多少,神都會一一的計算清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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