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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9月8日 星期三

公平的審判


人往往很難公平地審判他人,因大多數人是按自己的心思意念來行事。衹要我們坦白誠實地檢視自己,就不得不承認,很多動機與性情皆影響我們的審判,因而產生不公平。也許我們為了維護自己的尊嚴與名聲而不公平;也可能因偏見而盲目指控,因嫉妒而含苦毒;又或因缺少愛與憐恤而苛刻羞辱,因要顯為自義而判罪等。事實上,我們很多審判可能是不合理的,因我們對受審判者的處境一無所知。  

怎樣才有公平的審判?唯獨當我們的靈與主耶穌基督一樣,全然順服在神面前,與父神合一相通,不按自己的意思,只聽命並求取神的意思時,我們才能聽見神公平的吩咐,明白衪至善的心意。公平的審判來自神,因只有衪是完全的聖潔、仁愛,並具有完備的知識,知道一切的實情。所以,當以衪的心為心作審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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