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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10月19日 星期二

愛的註釋


你們若愛我,就必遵守我的命令。(約十四15)
你們要彼此相愛,像我愛你們一樣;這就是我的命令。(約十五12)


主耶穌吩咐我們愛祂的門徒。對於我們認為可敬、可愛的人,又或尊重、讚賞、同意自己的人,我們都很容易付出愛。但那些我們認為不可敬、不可愛的人呢?甚至那些藐視、批評我們,跟我們持相反意見的人呢?我們仍能對主說:「主耶穌,我遵守了祢的命令,實踐了彼此相愛,像祢愛我們一樣」嗎?
當主耶穌束起毛巾,倒水在盆裡,祂將愛傾注在每一個門徒及他們一雙雙污穢的腳上。祂沒有嫌棄魯莽的彼得,甚或將會出賣祂的猶大。主耶穌為「愛」下了定義:就是愛你認為「不潔」的人,主動、細心地洗淨他們的腳。你愛主耶穌嗎?請不要嫌棄那些反對你的人污穢的雙腳,為他們束上毛巾,給他們洗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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