搜尋此網誌

2011年1月12日 星期三

法官的感悟


虛心的人有福了!因為天國是他們的。 (太五3)

隨著信主的年日加增,在教會有過不少事奉的經驗,近日倒深深覺得,能夠繼續事奉神,完全是出於神的恩典和憐憫。這裡「虛心」一詞,直譯應是靈裡貧窮」,就是深深明白自己在神面前何等無望、無助、乏善可陳。

恩典是基督徒信仰的起點,但也是屬靈歷程中最深的功課。曾聽過一個故事:一個主日,一位牧師施聖餐時,領聖餐的人上前來,一排排地跪在聖壇前。當中有兩位並排而跪的,一位是當地的法官,一位是曾經被這位法官判刑七年,後來在獄中信了主的弟兄。

崇拜結束後,牧師與法官因住得不遠,一同走路回家。法官忽然深深感觸地說:「這真是奇妙偉大的恩典和神蹟!」牧師也禁不住說:「是啊,真是奇妙偉大的恩典和神蹟!」法官轉過來問牧師:「你心中所指經歷奇妙神蹟的是誰?」牧師說:「當然是那位在監獄中信了主的弟兄。」法官卻說:「不!我這話是指我自己說的。這弟兄因犯罪而服刑,他很容易明白自己是個罪人,需要基督的救恩;但我生長在一個教養良好的家庭,遠不及他容易明白自己是個罪人、需要主的恩典。故我能蒙恩得救,反而顯出主更大的憐憫和恩典!」

作者為本刊編輯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