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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5月1日 星期日

生命二誡


「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。」
(馬太福音22章40節)

你是否曾經覺得被許多規則跟期待淹沒?想想看猶太人的感受,他們需要守在舊約裡六百多條的律法,當時的宗教領袖甚至在此之上,還加諸了更多規定。當耶穌將所有的規條縮減,告訴猶太人追求公義,僅需要謹守兩條誡命:「愛主你的上帝」(馬太福音22章37節)和「愛人如己」(39節),你可以想像,當時他們是何等驚訝!

本質上而言,耶穌是在告訴我們:透過我們如何對待每一個人,上帝就可以知道我們有多愛祂!坦白說,愛人如己實在是一件不容易的事。但是,當我們藉著愛人來表達我們對上帝的愛時,便可以成為激勵我們的動力去愛他人,無論他是否配得。若我們愛上帝也愛人,自然就會落實其他的誡命。如果我愛我的鄰舍,我就不會作假見證誣告他、不會貪圖他的財富跟妻子,或者偷他的東西。因著上帝來愛人,甚至能讓我們有恩惠和力量,去原諒那些對我們不公的人。


今天,有哪些人需要藉著你看見上帝的愛呢?你越能愛那些不配得我們愛的人,就越能顯明你對上帝的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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